一、教材审查工作的历史沿革
自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在基础教育阶段基本上实行的是“一纲一本”的教材管理政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直属编写和出版机构,直接组织编写队伍,统一编写并出版教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学用书目录确定本地区教学用书,人民教育出版社、各地出版单位和新华书店协同印刷、发行、供应教材。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为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世界上许多国家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教育改革举措。为顺应国际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同时适应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国情,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同年,国家教委颁布了《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第一次提出在中小学教材建设中把编写和审查分开。1986年,教育部成立了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及各学科教材审查委员会。1987年10月颁布《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章程》《中小学教材审定标准》和《中小学教材送审办法》,并聘任了20名教材审定委员和200余名教材审查委员。我国中小学教材管理制度开始了从编审合一到编审分离的转变。
1988年,国家教委颁布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教材编写规划方案》,认为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需求编写不同教材。各单位踊跃编写、出版教材,形成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价值的“八套半”教材。“八套半”教材见证了我国中小学教材由统一化走向多样性,从“一纲一本”走向“一纲多本”的进程。
世纪之交,我国启动了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都提出了教材多样化的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同年印发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教材编写完成后需报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出版发行。自此,教材编写出版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竞争局面,全国先后有80余家出版社参与编写出版教材。
为进一步促进教材建设的专业化水平,2010年,教育部成立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其中,专家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中就包括组织研究制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组织教材审查,对教材审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作出专业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更是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教材建设做出重要指示,强调“教材建设是育人育才的重要依托。建设什么样的教材体系,核心教材传授什么内容、倡导什么价值,体现国家意志,是国家事权”。2016年10月,中办、国办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教材建设的中央文件,明确了教材建设是国家事权,对新形势下创新教材建设体制机制、推动大中小学教材整体建设、全面提高教材质量做出了重要部署,并提出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
2017年7月,国家教材委员会正式成立,由教育部教材局承担办公室工作。自成立以来,国家教材委员会进行了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审查、义务教育三科教材审查等工作,研制了《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以及《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引进教材管理办法》等4个教材管理办法。
国家教材委员会下设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思想政治审议等10个专家委员会,负责教材审查等具体工作,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课程教材研究所。
二、教材审查的任务和基本流程
教材审查是教材建设的重要环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科学性和专业性,是一项十分严肃和重要的工作。教育部组织各学科专家委员会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等全面把关,进行政治审查、专业审查、综合审查和对比审查。
在学科专家委员会审查的基础上,德育、语文、历史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须送思想政治审议委员会对重大思想政治内容进行重点把关。其他学科教材,各学科专家委员会如认为有内容涉及重大思想政治问题,也应提请思想政治审议专家委员会进行把关。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专家委员会审查意见,教材中涉及历史、地理地图以及需要进行重大选题备案的内容,将由教材编写单位按程序送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专题审查。
教材审查的主要流程为:
审查准备阶段
一是启动和受理。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审查工作通知,启动教材审查程序。
二是制定审查工作安排。制订教材审查工作方案,报所在专家委员会主任同意后,提交教育部审阅。同时准备个人审读材料,对送审教材及相关材料按照盲审制要求进行整理。
三是组建审查团队。
审查过程
审查过程分专家委员会审查和国家教材委员会审查两个环节。
新编教材和全面修订教材的审查一般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初审时审查全套教材,进行投票表决,确定审查结论。需要复审的,结合初审意见和试教试用以及修改情况进行复审。初审和复审均采取个人审读和集体审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德育、语文、历史三科教材,以及国家教材委员会认为应该审查的其他教材,在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国家教材委员会审查,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教材委员会议事规程执行。
国家教材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教材,由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编写会议纪要,并向教材编写单位反馈意见。教材修改后,由相应的专家委员会进行复核,复核情况由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向国家教材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
审查结束后
国家教材委员会及其专家委员会完成审查后,教育部向教材编写出版单位反馈审查结论,审查通过的教材列入教学用书目录。
多年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作为原教育部基础教育专家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一直认真落实教育部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教材审查工作,确保为每个孩子提供高质量的教材。近年来,共有小学10个学科115套、初中17个学科117套、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材17个学科68套教材经教育部审定通过。此外,我们还组织了统编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和历史三科教材审查工作,开展了三科教材排查工作,组织了特殊教育、体育运动学校教材审查以及落实十九大精神进教材的专项核查等,确保教材思想性和政治性。
2018年5月22日,第一个国家级课程教材研究专业机构——课程教材研究所成立。课程教材研究所承担了10个专家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将承担今后大中小、包括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体育运动学校等所有教材审查工作。把好教材质量关,为教师、学生提供优质教材,确保国家人才培养质量,是课程教材研究所的重要使命之一,毫无疑问,课程教材研究所将在国家未来课程教材建设中发挥更加核心的专业支撑作用。
(作者:田慧生,课程教材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